她創造了身邊無事故、無案件發生的奇蹟。1997年,呂玲被提任為監區黨支部書記、監區長。呂玲所在的監區還多次被韶關監獄評為先進集體、先進黨支部,1998年榮記集體三等功,1999年被韶關市總工會授予“粵北女職工文明崗”,2000年被省監獄管理局考核驗收為“廣東省監獄系統青年文明號”。
2000年11月,呂玲經組織考察後被提拔為韶關監獄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。她認真抓幹警廉政檔案的規範、完善工作。
呂玲曾多次被評為省級“優秀特殊園丁”,1997年被省委政法委、省婦聯授予“南粵女政法工作者十佳”,1998年被榮記個人三等功一次,1999年被團中央等十二部委授予“中國第二屆優秀青年衛士”,2000年被省婦聯授予“三八紅旗手”,同年被省司法廳授予“司法行政系統恢復重建20周年有突出貢獻先進個人”,2001年被中共韶關市委和省委分別授予“優秀共產黨員”、“優秀共產黨員””。